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到,2025年3月,全国范围内有7家医疗类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失范。这些供应商因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、串通投标,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
3月,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4家行为失范的医疗类供应商中,以下3家供应商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项,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。
青岛元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,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,分别被处以罚款10200元、7225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山东格律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,被处以罚款4500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河南万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,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,共计罚款人民币940.5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政府采购业内专家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:“政府采购是一项不可逆的活动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,对采购人、中标供应商双方均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,即采购人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,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资格。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,此行为直接破坏政府采购程序的严肃性,可能导致采购项目延误、公共利益受损。减少‘中标后弃标’现象可降低采购人重新招标的时间成本,避免公共资源浪费,尤其对医疗设备等关乎生命与救治时效的采购项目意义显著。”
串通投标
上海束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,被处以罚款44640元,列入不良记录名单,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以下为3月医疗类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: